我老公在我們認識之前買了一套房子(大約30萬),首期是他媽媽付的(大約12萬),可我老公在房產證上寫了他和他哥哥的名字,而他哥一直沒有供過房子,現在我們要分開,他哥又不願改名字,也不願供房子,也不搬出去,我想通過法律來解決此問題,請問我該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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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風忠律師您好!
我想提起房屋确权之诉,可如果他說謊自己有供房那我該怎麼辦呢?好像他的媽媽比較偏向他們,首期又是他媽媽,在這中間他媽媽有沒有什麼決定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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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这里是开野律师事物所,这里有专业的律师为你解答经济纠纷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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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不能說詳細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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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為兄弟二人共同財產是肯定不行的,他哥又沒有供過房子(一點也沒有供過),一直都是我老公在供,房子也是我老公一個人去買的,房產證上面的名字也是我老公一個人寫的(包括他哥的),現在房產證件我們還沒有拿到正件,只是一個復印件,因為我們是按月揭的,現在還未還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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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房还贷准备证据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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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起房屋确权之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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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能会作为兄弟二人的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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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