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公司在上海,在北京设有一个专柜,我们签订的合同到今年12月31号,可7月柜台撤柜我已有5个月生孕,请问公司可以解除合同吗?如果不解除合同公司因该付我多少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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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孕妇不属经济性裁员对象,公司解除合同的做法是错误的;2、不解除合同且不安排工作的工资支付:在停工、停产的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一般为一个月),应按原合同约定标准支付;超过以后根据实际情况重新约定,但不得低于本市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单位没有安排你工作的,应按照不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70%支付基本生活费;3、如单位已违法解除,可有两种维权途径:(1)要求恢复劳动关系,赔偿工资损失;(2)要求按应得经济补偿金的标准支付双倍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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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怀孕期,公司不可以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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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可以撤柜但不能和您解除聘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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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您提供的基本事实的了解,并基于我国现行的法律法规,本律师认为: 公司在孕产期不能解除合同,生育险基金中有生产费用和产期工资。单位应当负责核保。 以上法律建议,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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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不得单方与你解除合同否则属违法行为。一般情况下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工资待遇不变。用人单位可与你协商解除合同并获得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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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公司不能与你解除合同,上了生育险公司也不可以在分娩期及哺乳期解除劳动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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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