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1. 甲方于仲裁调解书生效之日起3日内向乙方支付2009年X月X日至X月X日半个月工资XX元(扣除档案管理费X元、社保个人承担部分X元、公积金X元),实际支付XX元。 2. 甲方于仲裁调解书生效之日起10日内一次性支付乙方人民币XX元,作为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并且在仲裁调解书生效之日起5内为乙方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3. 乙方向仲裁提供乙方于XX银行的指定收款帐户。在仲裁调解书规定时间内,甲方通过银行转帐划款方式向乙方指定收款帐户支付上述工资和经济补偿金. 4. 如果出现甲方逾期未履行仲裁调解书内容或只履行其中一部分的情况,则甲方必须再向乙方额外加付XX元赔偿金。 5. 仲裁调解书一经双方签字生效后,甲、乙双方的所有劳动争议即告终结。 根据上述条款内容,在甲方愿意接受的情况下,甲方必须根据仲裁委员会安排,随时到仲裁机构接受调解。在劳动仲裁调解时,由乙方向仲裁员出具本协议书,作为制作调解书的依据。如果甲方在任何时间对上述内容表示反对,则乙方将不再接受仲裁调解

其它综合
2009-06-17 15:22:48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十三条规定: 调解劳动争议,应当充分听取双方当事人对事实和理由的陈述,耐心疏导,帮助其达成协议。 第十四条 经调解达成协议的,应当制作调解协议书。调解协议书由双方当事人签名或者盖章,经调解员签名并加盖调解组织印章后生效,对双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当事人应当履行。自劳动争议调解组织收到调解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未达成调解协议的,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仲裁。第十五条 达成调解协议后,一方当事人在协议约定期限内不履行调解协议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仲裁。
    现在的问题是,你们的调解协议书双方当事人有没有签名或者盖章,并经调解员签名并加盖调解组织印章?如果没有则还在调解中,协议书没有生效。
  • 调解一般不存在问题不问题的,只要你认为可以接受就行,属于意思自治范围。
  • 可以的,基本没什么问题,再看看仲裁庭的意见吧
  • 如果同意就可以接受调解
查看全部4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