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2009年3月租了杭州某创业大厦写字楼里的150平米房间,因为这个写字楼里有很多小公司,房间是房主给隔,里面又应我要求隔一间15平米左右的小房间。付费的时候我们协商的是现在付三个月房租但从6月份开始算,该公司同意并与我签订合同,上面也写的很清楚是从2009年6月份开始租期一年,季度付费。我没有交押金这个也是协商完成该公司同意的。后来因为房间位置出错的问题该公司给我每平米便宜了1毛钱,但是我先前交的房租多出来的部分没有退给我,说是当下个季度房租的一部分,我也同意了。
因为原因我6月中旬跟该公司提出我想要退房(不是因为房屋质量的问题,是我不想租了),结果该公司让我交房屋租赁税23%,加违约金10%,连房屋隔断1500块也要让我交纳,最后又让我从4月份的房租开始交,可是合同上写的很清楚是从6月份开始算一年租期的。
同一间大楼里有很多小公司,难道这些公司临走的时候都要他们交房屋租赁税和隔断费吗?
我想请问下我交了三个月房租结果连一个月都没有用完后两个月的房租能不能退还?另外房间隔断费需要不需要我们交纳(合同上没有写要缴纳隔断费),还有什么房屋租赁税23%是不是有这么一项?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