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现在遇到一个问题,请求您的帮助
我是09年1月租的房子,租期是一年,签合同时我们给房东1000块定金,而且合同上也注明这1000块是定金,请问这1000块定金跟押金有什么区别?
还有,6月初,由于工作搬到其他地方,我跟房东电话商量是否可以终止合约,房东同意了,而且很快就找到其他人住进来,但是未提扣我们定金的事,为了方便房东,我在另外一个人住进来前就搬走了,当房东和我清算时,他却说要扣掉半个月的房租,即450块,我不同意,我们协商失败,而且合同上也说了“如有一方终止合约,需双方协商解决,如造成一方损失另一方要赔偿一切损失”,我要讲清楚的是,我从终止合约到房东找到其他人住进来的时间内并未造成房东任何损失,我想请问关于这个事情房东是否有权私自扣我半个月房租?谢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