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
6.12本人骑电动车上班被某物流公司普桑2000撞倒,身体受多处外伤,手机屏摔坏,衣服蹭破,名牌手表表带划伤,电动车车身有破损,交警现场开据事故责任书,肇事车全责,本人无责,但交警认为是小事故,没有现场扣押肇事司机驾驶证和车辆,肇事司机开车带我去医院做了各方面检查,并付了医药费,但在进一步赔偿问题上,肇事方的领导说让我把手机发票给他,由他的保险公司给我赔偿,因为他的车辆是有商业保险,其余我的损失一概不管,拖延了结纠分的时间。
请问律师,我应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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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依据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您可以要求交警就你们之间的赔偿问题进行调节,调节不成,可以去法院起诉;机动车都应该有交强险的,他应当在限额内进行赔偿,没有理由拒绝,起诉的话注意搜集保存相关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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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完全可以起诉对方,建议请律师帮助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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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户,你好:
根据您提供的基本事实的了解,并基于我国现行的法律法规,本律师认为: 起诉对方和保险公司,并将所有财产损失的具体数额和证据一并收集,要求对方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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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与对方协商不成,可以将肇事车辆与保险公司一并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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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您可以收集相关损失的证据,将司机和保险公司做为共同被告向法院起诉要求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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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商不成可以直接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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搜集好证据以及整理好你的损失明细,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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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