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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4月初我大表弟因交通肇事罪被当地法院判4年零6个月的有期徒刑,现民事诉讼今天开庭,未判决。对方家属以我大表弟(被告人)在公安的笔录(问:车是谁的?回答:是我弟弟4年前开当铺店的时候的车子)为证据起诉我大表弟,并连带起诉我小表弟(他们是亲兄弟),要求他们赔偿损失40几万。(那死者是刚参加工作未结婚的女医务人员,有50多岁的父母)。我小表弟在公安的询问笔录里回答那辆车是不是他当店里的车他说时间这么久记不清了。其实那辆摩托车根本就不是我小表弟买的。是另一个人通过摩托车修理工介绍卖给我大表弟的,只是收了钱没叫写收条,是去年十二月时买的,出事前十几天还在那个修理工的店里修好的。我小表弟(第二被告)举证只是叫了个当时修理工出来做证人证明这是真的是那个卖主那里买的。虽然有卖主的录音,(大致意思是卖主是卖给修理工的),但没有当庭拿出来举证。法官说目前看证据不太有利我表弟他们,希望能够调解。但我们受不了这口气,冤枉了小表弟的做法。 请问律师,现在该怎么办呢?该怎样举证? 死者父亲是村民主任,县人大代表。有一大帮的县人大代表帮他忙。

交通事故
2010-05-08 10:57:28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