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外地打工者,中年男子,租房住我家。
上个月我家楼顶太阳能坏了,我母亲恐高,就问一旁的他能否帮忙看看,他欣然同意,其中他手不小心按到太阳能管,管子是玻璃的,按碎了两根,他的手也划伤了。我母亲对此事感到很抱歉,自责。我们觉得他受伤的医疗费应该我们出,可是一个月过去了,他以误工为由、拖欠房租。要我们赔偿一点精神损失费用、误工费。可我们觉得自己已经做得仁至义尽了,我们没有义务赔偿误工费。
请问律师我们该怎么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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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要求支付房屋租金,否则可向法院起诉要求支付租金并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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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母亲是受益者,在受益范围内有补偿义务,但全额赔偿好象没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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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