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你们好,我的朋友与其先生因感情不和因此协议离婚并在离婚协议书上签字,约定好到律师事务所办理相关手续,可朋友在途中发生车祸,现仍昏迷,请问其先生是否仍负有照顾的责任?对方可以以签字离婚就不用承担照顾责任,他们这种状况是离婚未遂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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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的婚姻关系仍然存在。丈夫仍然有义务照顾妻子。关于婚姻关系的解除并不是在离婚协议上签字就可以了,还要到民政机关办理离婚登记,领取离婚证后才能算是真正的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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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离婚应该同时到民政局办理,而不是律师事务所。
协议离婚必须民政局向双方发离婚证后才算法律上的离婚。
因此你朋友虽然签了协议离婚,但未办理离婚登记,因此还不算离婚,因此他们还有相互抚养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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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还没办理相关的离婚手续因此双方的婚姻关系仍存在。夫妻双方仍有照顾义务,离婚的手续没有办理则仍是夫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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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他们的婚姻关系还存在,没有登记离婚或者法院叛离,他们的婚姻关系都存续。
2、夫妻双方有相互抚养的义务,男方当然有义务照顾。
3、在法律上没有离婚未遂一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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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