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在上海松江区**花园三期开盘当天(5月9号)购买了一套期房,当时交了首付款29万,房子总价139万,并且在5月11号签了预售合同.目前贷款正在审批中.
现在由于个人原因,想退房,请问能退成吗?还是需要赔偿?因为当时签的预售合同说是要等贷款批下来后才能给我一份,所以我现在我也记不清合同的内容了,隐约记得是需要赔偿总房款的10%的违约金...现在很着急啊,跪求大家的帮助..希望大家能帮我想想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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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合同签定后双方就有按约履行的义务,目前您只是因为个人原因想退房,则您必须从合同及其他事实入手,找到开发商可能存在的违约行为,如,对方是否逾期交房,实测面积是否与合同上的面积有较大出入等等,否则,您的单方解约行为很难得到支持。
还有一种可能,就是您的贷款申请出现了问题,比如申请失败或者审批的数额少于申请的数额,则您可以行使单方解约的权利。
如果您想拥有一套完备的方案,还需要对购房相关细节进行分析,需要您进一步提交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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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退房 ,违约金部分没有那么多。建议带上合同与律师面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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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已经签订了预售合同,因为你自己的原因违约的,你需要按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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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构成违约,需要根据预售合同的违约责任来确定你具体承担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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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和开发商协商一下,支付点违约金或损失定金吧,如果开发商坚决不退房,或要求你承担合同责任。那就起诉解决。还有个办法,你再找下家。只要开发商同意也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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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违约需要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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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退房,但要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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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约是要承担违约责任,建议委托转卖,必须违约时可要求法院降低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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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不想买了就构成违约,需要根据合同约定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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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承担违约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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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退房则需要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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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自己找个不能买房的理由,如想办法让贷款批不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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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主解答:可以从多方面寻求解约的方案。是问题就能解决,一个问题会有一百个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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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签了,肯定已经生效。具体还是与律师面谈,看怎样才能减少或者免除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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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实要退房的话,要先与开发商沟通,说明困难理由取得开发商的谅解,并及时撤回贷款申请,避免损失扩大。违约金是要承担的。若经协商不能解决争议,只能向法院起诉。 (松江刘律师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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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