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我一直和我爷爷奶奶住在一起,户口本上只有我爷爷奶奶和我三个人。现在二老都去世了,房屋是公房租赁的,没有买,承租人是我爷爷.现在我大爷坚持要将房子卖掉分钱,调解无效。我查阅相关法律资料,公房不能被继承,只能是户口本上的人继续租赁。可是,当我去房管单位要求更改承租人为我时,他们说必须要我爷爷的所有儿女到场签字才可以,这和我查阅的法律不符啊,轻微,他们要求所有儿女到场签字的要求合法吗?我如何才能维护我的权益

继承
2009-06-15 16:59: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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