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有效期一年(保证金400),但现在因有事不能租满,房东说我违约要求我赔尝一个月的房租。但我在10多天以前就告诉他了。他还在我租房时间未满的情况下(2009.3.13——2009.6.13),把房门钥匙拿走,叫其他租房者来看房。
没收我的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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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违约,房东是可以将你的保证金不予退还。如对回答满意,请按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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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合同约定不得提前解除,你属于违约,需要赔偿。如果没有约定,你在合理的期限内通知了,可以不赔偿。既然你通知他不租了,他当然可以找人来看房。保证金不是违约赔偿,不可以没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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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以合同为据,你述可见双方有新的变更。没收保证金 无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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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违约房东可以不退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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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