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周钱我司一同事利用职务之便携款3万离开公司,离开前还给公司所有的人一条短信说不回来了,做了不该做的事情。由于和我关系好,我就一直劝导他。虽然他换了手机号,但是还是告诉了我。由于是周末,不知道老板是否报警。就想利用这2天劝他将钱归还回来。因为他人不错,工作认真,为人善良。至于做出这样的事情我们都很诧异觉得有隐情。一天后他就和老板联系先还1万其余以工资抵。老板也同意了。一周后他回来上班,我们也都欢迎他。但是我们都不知道老板报警了,已经立案了。工作一周后被警察传讯,一直拘留到现在。由于老板也不想他坐牢,想我以公司名义写份请求书致检查院,公安机关和派出所!请问该以什么格式写,或者有没有规定什么固定的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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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因为立案侦查,如果你朋友也承认侵占了三万多元,老板那边也说是三万,那公安已经有足够的证据证明你同事涉嫌职务侵占罪,而且情节还比较严重,将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公司只可以写申请书请求对你同事从轻处罚,而不会因此而撤案。如果刑事犯罪是由检察院代表国家向法院起诉你同事。建议你同事的亲属委托专业刑事辩护律师介入,以最大限度地维护他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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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公安局同意,那什么格式都可以,把事情说清楚就行。如不同意建议委托律师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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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固定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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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