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在关系存续期间购买一商品房,两人与银行签定了贷款合同,现两人因感情不和提出离婚,请问离婚债务债权怎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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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情况分为三种:
(一) 双方的共同财产足以清偿共同债务的,以共同财产来清偿共同债务,剩余财产在双方之间平等分配;
(二) 共同财产不足以清偿共同债务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如协议不成,由法院进行判决;
(三) 不存在共同财产的情况下,债务由双方协议清偿,如协议不成,仍由法院进行判决;
如果夫或妻一方死亡的,生存一方应当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债务承担清偿责任。http://china.findlaw.cn/info/minshang/zwzq/lhzqzw/74413_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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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房屋而言,按照房屋现价值,剔除剩余贷款后进行分割,最后得房屋的一方负责剩余贷款的归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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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起诉法院会在判决中写明谁取得房产,谁偿还贷款,如何补偿对方等。
如果协议离婚,可以在离婚的协议中约定。
但都不能对抗抵押权,当初谁是借款人,谁就有义务偿还贷款。其实,产权人都有还款义务,所以要去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变更产权人的登记,还需要贷款银行的同意,甚至签变更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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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主解答:有约定的从约定,没有约定的平均分割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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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则,一人一半;但法院也会从离婚的过错、婚姻存续时间长短、对房屋的贡献大小等做一个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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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房产应平均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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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是夫妻共同财产,债务共同承担,获得房子的给付对方相应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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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现在的市场价值减去还剩下的贷款本金,假设是X万元,就是目前该房产作为夫妻共同财产的价值.看双方是否都要房子了,因为银行换主贷人很麻烦,通常会判给主贷人一方,主贷人继续偿还银行贷款.另外按X/2的房价款补偿给对方.如果双方都不想要房子,或一方想要一方不想要,还要区别对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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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