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一房,2002年单位集资买,产权属于我,房现在没有住,我和我媳妇2006年底认识2007年8月结婚,两人户口不在一起,都独立与两城市,她住娘家房,由于两地分居和两人性格不投有离婚意愿,若离婚房子会牵连吗,房本一直在我手中。注:户口本和身份证上体现不到房地址。请热心律师解答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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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你的陈述,你的房子属于你的婚前个人财产,离婚时不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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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们2007年8月结婚,你的房子是2002年的单位集资房,如果你们离婚,房子属于你的婚前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不会有牵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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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系你婚前购买,属于个人财产,离婚时不作为共同财产,不会[被会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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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时,如果约定了财产按约定;如无约定,婚前财产应属于各自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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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房子属于你的婚前个人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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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房产系婚前财产属于你个人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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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属于婚前财产,不会参与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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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