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我有如下问题请教您!
1、在劳动纠纷中举证时需要考勤表来证明是否加班,但目前国内企业没有将考勤表和工资表交予职工的,国家法律规定中有无举证倒置的规定(考勤表和工资表由企业提供并举证企业没有错误)?
2、我的工资存折中能证明企业全额支付当月工资,企业工资文件中又明确工资支付按日历天数考勤并支付,能否反证我已按日历天数工作?
2、劳动合同中“关于工资待遇执行企业规定”的条款能否作为职工同意企业的规定,不能索要加班费的前提?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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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举证倒置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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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由企业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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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勤表由企业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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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企业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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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