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要咨询一下关于继承方面的事情,是这样的我的父母都以去世,留下一块带院子房产,我们家四个子女共同继承了这处房产,,并且三个人分别在这块地的院子上该起了房子,。但是由于这块的上还有父母在世时盖的一层平房,并且这个房子也说好了归最小的子女所有,他不拆老房子只是在上面加盖一层,可是有人提出如果这个老房子不拆的话就有他的一份,因为房子是父母留下的,是这样的吗?要怎么处理这样的事情呢?谢谢!
如果要过户的话需要办理那些手续呀?或者几个子女写个协议书可以吗 ?(但是当时为了办理盖房手续就将房产登记到了一个人的名下,那吗现在这个房产就是他一个人的了吗?)现在最小的孩子应该怎么办?谢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