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您好!我想向您咨询一个案件:有个员工现已离职,正和公司打仲裁,我们发现此员工的个人资料有作假嫌疑,因此,我们打算去街道办事处查他的档案,如果真是有假,想让存档处开据证明此事。那么:我们去查看此人档案属于违法行为吗???如果开据档案里的一些内容,会被员工反告我们侵权吗???

其它综合
2009-06-09 23:28:17
共有6位律师解答
  • 不属于违法,只要存档单位让你们查 就可以查,它给你们提供内容 也不属于侵权
  • 不违法,不侵权。
  • 可以查阅
  • 可以查阅,具体按《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暂行规定》第14条规定办理: 人才流动服务机构应按照《干部档案工作条例》中的有关规定,建立健全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查阅、借阅工作制度和注意事项。
    (一) 查阅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应办理审批手续。查阅单位应申明查阅理由,管档单位根据规定和需要确定需提供的档案材料。
    (二) 查阅单位应派中 *** 员到人才流动服务机构查阅流人员人事档案。对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人才流动服务机构可根据实际况向查阅单位介绍被查阅人的有关情况。
    (三) 人才流动服务机构对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和涉及国家秘密的流动人员人事档案要严格保管,严格查阅手续。
    (四) 任何个人不得查阅或借用本人及其直系亲属的档案。
    (五) 查阅档案必须严格遵守保密规定和阅档规定,严禁涂改、圈划、抽取、撤换档案材料,查阅者不得泄露或擅自向外公布档案内容。
  • 在仲裁庭出示证据不作为侵权。
  • 可依法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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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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