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
我有一个问题想请教您
我和老公是2003年10月领结婚证的,婚后一直随他爷爷奶奶爸爸妈妈还有他妹妹一起生活在他家祖屋里。2006年夏天祖屋拆迁了。后来用拆迁款购买了三套低价位商品房。2006年底领取了其中一套的产权证,是我老公的名字。2007年我们两人进行新屋的装修(完全是我们自己的钱装修的)。2008年初又领取了其它两套房的产权证。分别是我老公爸爸妈妈二人的名字,还有一套是爷爷奶奶爸爸妈妈4人的名字。(07年10月开始有新规定,产权证上必须是夫妻二人的名字)。我想请问第一套写有我老公名字的这套房是属于我们夫妻二人的共同财产还是他们家的家庭共有财产? 原祖屋是我老公爷爷的产权。盼复!谢谢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