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的经过大概是这样的:我弟弟(简称1),15周岁岁。因为所谓的意气,帮助他朋友(简称2)出气。2纠集7人打架,对方8人。对方看1戴着一顶帽子,就说:不错,名牌帽子,你打我啊。”在1身边转了一圈一直激他,最后1一冲动,捅向对方的肚子。然后对方就群殴他。做笔录时,1说刀有2把,1都承认是自己带的,把最揽在自己身上。1被抓进拘留所拘留。县里的拘留所不允许我们去看他。 (有这种规定吗??)被捅的人说还要动一次手术,要好几万(那2要出钱吗?)1要等他病好了才能判罪吗??我弟弟最多要被拘留多久??2要不要承担责任??那被捅的人亲戚又是局里的“第三把手”,有权利。麻烦您给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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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你弟弟涉嫌故意伤害,在侦查阶段是不允许家属看望的(律师可以)
2、对于你弟弟伤害造成对方损失的由你弟弟承担,2不需要承担。
3、只要你弟弟伤人的证据充分就可以判罪,不需要等伤者病好了。
4、对于一般现行犯、重大嫌疑分子,刑事拘留的最长期限是14天,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的最长拘留期限为37天。你弟弟最多应该拘留14天,然后应该是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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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你弟弟构成故意伤害罪。如果对方是重伤,就有可能判处3-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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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律师可以会见,而且能够提供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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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