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在一‘十’字路口,一辆江淮瑞鹰撞倒了一辆电瓶车,双方均是左转弯,速度较慢,都没有违反交通规则(因交通灯黄色常亮,无红、绿),但是瑞鹰车将电瓶车撞坏程度较大,电瓶车主无大碍,之后到了交管队,瑞鹰投保的保险公司来拍了事故车辆照片后车辆分别送至修理所维修,在维修过程中,发现电瓶车电机损坏需换新,但是由于当初保险公司拍照时未发现,所以保险公司部再承担此处赔偿,瑞鹰车主表示交了全险有保险公司管,他无责任了,难道这还要被撞的电瓶车主自掏腰包吗?这也太不公了啊!1、电瓶车是非机动车;2电瓶车是被瑞鹰轿车撞;难道只能认倒霉吗?请路过的各位大侠指点,这种情况怎么办?期盼着各位大侠的赐教!谢谢各位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