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代朋友签订了一个售房协议,收了一万订金。现在朋友反悔,不打算按协议上价格出售。 但协议上写了如果不出售此房 就要按双倍赔偿。
现在我已经返还买家1W订金 虽然买家并未给我出具任何字条 但给他钱的时候 旁边有很多人看到。
现在买家以协议要我赔偿5千块(原本是协议上的2W 但后来他说5000了)否则就以诈骗起诉我。
我觉得自己很冤枉,本来朋友准备卖35~36W 并让我全权处理(朋友在广州) 我给他卖了38W并收了订金 但朋友又反悔要卖40W 买家不同意 就闹到现在这地步了。
请问下 这个合同是否生效。(协议上是我签的自己名字 不是朋友的。) 买家以诈骗起诉我是否有可能成立?我该怎么办?我从中并未得到一分钱 而且订金也返还给买家了。
谢谢 请您看到一定帮我想想办法。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