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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岳父有3个女儿,岳母去世后,岳父跟小女儿过,老人有癌症,自己自主将原来的房子卖掉,卖了20万,五年内花完,老大、老二看到我岳父快不行了,提出要继承我岳母的遗产,每人分四分之一,请问:1、我岳父完全有权支配这20万吗?2、理论上老大老二提出继承四分之一是10万中的还是20万中的?3、老人活着能分家产吗?4、老大、老二常年不尽赡养老人义务,来了就是大吵大闹争取权利要钱,怎么办?5、后续治疗还要钱,让老大老二交养老金吗?从何时算起?

继承
2009-06-06 10:59:49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