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户口6年前迁入婆家,6年后的今天老房子应轻轨11号线拆迁,共分得一个大套两个小套,公公想把房子卖掉,并说,关于房子我和我老公都没有份的,是他一个人的,在此我想咨询一下,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夫妻到底有没有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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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产权房是指已经登记取得所有权的房屋,自己造的房屋不一定是产权房,很多老房子都没有进行产权登记。2、如果你和你老公的户口在被拆迁的房屋内,那么你们也属于安置人,可以获得相应的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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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属于产权房的,则动迁后的房产归原产权人所有,产权人有权处理该房产。其他人为安置人员,产权人必须安置好这些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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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房子是公房还是产权房?拆迁是按面积还是人头来的呢?
通常情况下,户口在里面,肯定有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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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