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父母2004年10月从我叔叔处买了一处房子,这个房子是由同一个单元的两个房子合起来的,我们买房子后又把这个房子的房产证分成了两个,一个小的改成了我父亲的名字,另一个大的考虑到过户费用所以没有改,还是我叔叔的名字。现在这个房子已经拆迁了,但是还没有盖好。买房子的10万元早就给完了,是分期付的,没有签合同也没有打收条。现在我叔叔出车祸死了,还牵扯到交通赔偿,我想问问如果法院判我叔叔赔偿,我家的房子会受什么影响,会不会被法院执行。我们现在应该怎么办。我叔叔的妻子已经把自己家的财产处理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