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您好,我在青岛一家美资企业工作。打算09年6月15号休产假。我的预产期是09年7月16号。我想咨询一下,在这三个月的产假中我应该得到的待遇是什么?公司应该给我开这三个月的工资吗?是全额的工资还是有折扣的工资?还有就是我有生育保险,请问劳动部门也会给我钱吗?手续是怎样办理的? 谢谢您!期待您的回复

民事相关
2009-06-03 21:09:37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凡参加生育保险基金统筹单位的已婚女职工计划 内生育的,由社会保险机构按每人(次)800元标准一次性拨给生育职工所在单位,由单位统 一管理,调剂使用。生育补偿费主要用于女职工产前产后的检查费,住院费,治疗费等。??
       女职工计划内生育后,职工所在单位申请领取生育保险费,须填报 《女职工生育保险申请表》,并附送《计划生育准生证》、《女职工身份证》、《婴儿出生 证》、流产、婴儿及产妇死亡的医院开具的有效证明材料。?
      当年女职工生育待遇截止十一月三十日。?
    产假期间工资照发
  • 女职工产假期间工资照发,不影响其享有的福利待遇。另外享受女职工生育保险待遇。
  • 女职工产假期间工资照发,不影响其享有的福利待遇。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