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2006年8月1 日应聘一眼镜公司,老板未与我签定劳动合同,今年2009年1月才与我签定劳动合同。而且还没有帮我缴纳养老金,现在老板要辞退我,我不知道我应该怎么办?
-
你可以主张从08年1月以后没有签定劳动合同的两倍工资,缴纳各项社会保险,支付经济补偿金,你可以与单位协商解决,也可以向劳动仲裁部门申请仲裁。
-
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支付未签订合同期的双倍工资,以及2008年度的年休假工资.养老保险你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反映.
-
可以主张:1.支付自08年1月起的双倍月工资;2.支付拖欠的社保费;3.支付经济补偿。如遭拒,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