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1995年投靠舅舅,迁入熊营村。然后分得土地,并办理了土地使用证30年权限。今年我们这里要建工业园,我的土地被占用。但是当地有些没占到土地的村民提出:卖的土地款当地人平分,外来人口一律没有。请问这样对吗?我有土地证,我的土地被占用,却没我的补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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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村民的提法不具有法律效力,你应当分得属于自己的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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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补偿,你有合法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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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已迁入该村,并且有合法的土地承包权,所以有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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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那些土地已在你的土地承包证上,他们不可以分补偿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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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楼上几位律师和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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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