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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楼业主要在不影响二楼业主生活、通风采光的情况下,在一楼门市上沿和二楼阳台窗户下之间,安装牌匾。安装时一楼保证: 1、不挡二楼窗户不影响采光通风。牌匾不超过他家的阳台窗户。 2、不动二楼阳台墙体外墙,不打一颗钉子不动一块砖。 3、牌匾不挂在阳台外墙上,用角铁打在一楼的我家墙上做支架,然后用支架支在离他家二楼阳 台外墙10厘米远的空间上。空间高度不超过他家的阳台窗户。 但是二楼房主不同意: 1 、说只要超过一楼上沿雨帘挂牌匾就要交1000元钱。还必须挂半个牌匾 2 、说只要超过一楼上沿以外的国家公共空间就归他家所有,就是他家的私有空间。他家没有用,也不让我家用! 可是我们这条街审批就是门市街,其他家的牌匾都是挂在二楼的阳台外的啊,我也不碰他家阳台外墙,离开10厘米远的空间挂牌子他家也不让啊!

民事相关
2009-06-02 10:16:50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