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名建筑工人。今年3月份,在大雁塔一工地,我在上班的时候不小心把脸划伤了。后在交大第一附属医院美容整形专科做了手术,当时缝了10多针。事后,我多次找过我们老板和公司,均以工作忙往后拖。后来由于工作的需要,老板把我调到了另外一个工作上班。工作之余也就是在昨天,我又一次找老板的时候,他把我打了一次,还把我哄出房子。
说明一点的是,我当时上班的时候没有和老板或公司签定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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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情况属于工伤,公司应该给你必要的工伤待遇。没有签订合同,应该支付双倍工资。可以申请工伤及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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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签合同应该付双倍工资,你的也构成工伤,可以起诉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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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首先你这个构成工伤,单位应该给你必要的补偿。另外对于没有签合同,应当支付你双倍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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找雁塔区劳动局稽查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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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于工伤,可以到劳动局稽查大队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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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情况属于工伤,公司应该给你必要的工伤待遇。没有签订合同,应该支付双倍工资。可以申请工伤及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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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