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5月30日当地信用社的工作人员突然造访我家,称我祖父有两笔贷款未偿还,要求我父亲进行偿还所欠本金及已经长达十几年来的利息和附加利息。这令我们一家人大吃一惊。
因为我爸也从来不知此事,而且我祖父于2002年农历正月初七已经去世了,事隔七年当地信用社也从没提过我祖父有两笔贷款未还的事情,信用社也从没上门来催过我爸还款,2009年农历5月初七信用社工作人员上门要求我爸偿还我祖父所欠的贷款及所有利息!
请问律师在这种情况下,我爸有责任偿还这笔贷款吗?如果要还我们该怎么还这笔贷款,这些年的利息该由谁承担?
谢谢!期待得到你的帮助...
刘先生 2009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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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过时效,可以不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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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过时效,可以不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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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过时效,不用偿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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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过时效,可以不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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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