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老婆结婚以后,我的户口由金山区**镇**村迁移到金山区**镇幸福**村,(一家3口单独农村户口)当时由于镇上有一套商品房(我父亲的),我们一家居住在商品房内,我老婆有2个哥哥,几年以后他们把老房子拆了,各自建了新房子。前几年我考虑到我们一家都是农村户口,应该享受宅基地,于是我向政府递交了宅基地申请,金山区**镇土地所领导告诉我,由于近来国家对土地管理的比较紧,又加上我们一家户口所在地是工业开发区,所以宅基地申请没有批准,在我的坚持下,土地所叫我买安置房(价钱是平价),宅基地补偿给我10万左右据我了解,我们这里拆迁户宅基地补偿都是20几万,而我只有一半都不到,这是为什么?作为无房户,我能享受什么待遇?是否应该享受宅基地?作为一个农民对土地法不太了解,敬请各界律师给我一点帮助,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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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主解答:你应当享受宅基地,或者相应的补偿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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暗箱操作非法,可以按标准提出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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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