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5月1号在这里一家卫生院做了无痛人流手术,做时我问过医生可不可以连上环,医生说可以我就上了,之后她叫我10后去复查,我也去了可她医生根本没查出什么说是好的,我就回家来了,结果我每天发低烧还头痛也一直还出血.我过了一星期又去看.医生也跟我说没事,吃点药就好.我以为真的没是就这样回家来了.就是在家里一直头痛,还有少量的血.直到26号 我儿子上学需要打证明我去了医院,医院出来结果说是我怀孕,我知道这不可能,然后做个B超说是里面有东西.我就去了一家大医院检查,大医院里出来的结果是说里面有残留物,我认为这是帮我做无痛人流的这家医院有责任,因为这样给我造成了很多痛苦.还有因为这样我店门每天关着.还要我再受一次不想再受的痛.所以我要求医院给我免费做第二次手术,另外给我补贴3000块钱的营养费,可医院免费是答应了.营养费就是不接受.请问律师我这样的要求合理吗?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