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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问一下,就是我住院了。医生不给开住院证明

医疗纠纷
2024-04-27 15:26:20
共有6位律师解答
  • 你好!这个行为是不合理的 的
  • 你好,建议找主治医生开取
  • 您好,可向院方投诉处理

  • 可以和医生协商,如果他不给开,可以找上级部门协商,也可以跟所就诊的科室主任协商。
    法律依据: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未经医师(士)亲自诊查病人,医疗机构不得出具疾病诊断书、健康证明书或者死亡证明书等证明文件;未经医师(士)、助产人员亲自接产,医疗机构不得出具出生证明书或者死产报告书。
  • 法律分析:如果医院不给开出院证明的,当事人可以向卫生局投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第三十七条 发生医疗事故争议时,当事人可以向医疗机构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的书面申请。书面申请应在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身体健康受到损害之日起1年内提出。
  • 法律分析:如果医院不给开转院证明的,当事人可以向卫生局投诉。
    医疗纠纷的解决办法:患方取得病历等资料后,即可加以初步研究。必要时可以向医疗专家、法律专家咨询,以便大致明确是否属于医疗事故以及医方有无过错责任。
    患方认为医方应承担责任而与医方发生医疗纠纷时,目前有以下三种解决途径:
    1、与医方协商解决。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章第四十六条之规定,发生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医患双方可以协商解决。
    值得注意的是,在司法实践中,就人身损害当事人自愿达成和解协议,一方反悔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应保护其诉权,但其不能证明在订立协议时具有无效或者可撤销情形的,应认定协议有效。
    2、申请卫生行政部门处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第三十七条 发生医疗事故争议时,当事人可以向医疗机构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的书面申请。书面申请应在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身体健康受到损害之日起1年内提出。
    到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目前,到人民法院提起医疗赔偿纠纷诉讼,不以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为前提。患方的举证责任集中在患者人身损害后果(身体健康损害、死亡等)和与医疗机构的医疗关系(病历、医疗费单据等)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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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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