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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姥爷和姥姥有三个子女,他们俩离婚后,姥爷找了新老伴——曾姥姥,后来曾姥姥去世,没有留下子女。02年10月姥爷又找了一个新老伴——王姥姥。在两人结婚前,他们和子女们制定了一个协议,决定姥爷去世后所居住的房子归孙子(也就是我的弟弟)所有,但王姥姥可以住到老。而今姥爷得了重病,王姥姥推脱自己身体不好,拒绝伺候姥爷的病,并紧紧掌握着姥爷每个月的退休金不放手。另外姥爷所有的钱都被王姥姥拿去买了基金,并写了自己的名字。 我想问两个问题:一、姥爷的婚前协议是姥爷、王姥姥还有子女都签了字的,如果姥爷今年去世,协议有效吗?二、姥爷的房子的名字还是已经去世的曾姥姥的名字,那么那份婚前协议是否有效?三、姥爷的财产现在已经属于他和王姥姥的共同财产了吗?姥爷如果今年去世,那么遗产将怎样分割? 非常感谢!

继承
2009-05-31 10:4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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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