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我老爸在帮人打工的时候,脚板骨折,休息了一个半月,现在好了。前天他的老板拿来1800元说是补偿工资(按上海最低收入900)算的,我不知道这样的工伤怎么理赔?应该赔多少?请老师帮助我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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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要求医疗费、交通费、营养费等,工伤治疗期间,需要支付个人的正常工资,而不是上海市最低工资(96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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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等级鉴定,再根据结论要求赔偿,所得赔偿费用肯定比你这1800要多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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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要求医疗费、交通费、营养费等,工伤治疗期间,需要支付个人的正常工资,而不是上海市最低工资(96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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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起诉赔偿,要求按照正规途径赔偿,但是请考虑,对方有逃逸的可能,你就鸡飞蛋打,什么都拿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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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主解答:这个老板是个人还是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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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老爸可以申请工伤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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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