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独资企业的法人代表因病故去一年,公司掌握在郭某的手中,包括营业执照、公章、账户等,现法人代表的妻子想收回公司,是否可以?郭某在这一年间从公司账户拿走五十万款项,是否可以追回?能否追究他的法律责任?郭某如果利用公司的公章等制造假欠条,在公司收回后,这些假欠条找法人代表的妻子要,法律会支持吗,是否有办法避免?请律师帮忙解答,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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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是个人独资企业,出资人的配偶及继承人当然有权收回企业.占有人占有的财产应当有权予以追回.其利用公司公章等制造假欠条有权不予认可.建议委托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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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收回。可以追回。可以追究。如果仅有假欠条可以不支持。以上供参考,满意请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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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资企业法定代表人去世,其继承人有权处理企业的事务,进行清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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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