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去年供职的一家北海公司因我在职半年期间未与我签订合同也没有给我买任何保险,所以我于上个月向北海市仲裁委提出了仲裁申请,现在北海市仲裁委已经受理了我的案子,并且现在正在调解当中。请问,如果我要求仲裁直接裁决的话是不是一定要被告方同意才行呢?因我的证据确凿所以这个案子是稳赢的。但是我听说要裁决的话起码要拖四个月之久是这样吗?(因为我提出的调节金额是5000元,但是若法院判决我胜诉我可以得到15000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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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快委托专业人士帮忙立案、仲裁。个人维权没有优势,耽误工夫,有可能事倍功半。
如有疑问,愿为效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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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然这么有把握,就把程序走完。毕竟这年头钱不好挣,晚点拿到手也无所谓。支持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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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认为这个案子稳赢,那么不妨再等待一下。仲裁也不会拖4个月,法定的期限是2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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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