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我在去年的时候以应届生的身份进了一个公司,当时(去年5月5号)签了一份承诺书,说 服务时间要满三年,否则的话,少一年就要交5000块钱的违约金。 我想问一下,这样的承诺书是否有法律效力?谢谢!
我们的劳动合同是去年7月份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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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承诺书因限制了劳动者解除合同的法定权利而无效,同时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劳动合同除保密和竟业禁止义务外不得约定违约金,公司要求以承诺书的方式承诺为变相约定,也无效。如果你提前解除劳动合同,公司要扣你钱的话,如协商不成,你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也可以直接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如对我的解答满意,请按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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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效,如有需要可申请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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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书违法,没有法律效力。如满意答复,请点击采纳,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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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劳动合同后,毕业生和用人单位签订的三方协议就失效了,其中承诺的违约金也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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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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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