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5月我们没办任何手续同居(一直没上班的她)我两用了3万多元(其中她看病去了2000多元 都是我出的钱)刚过春节我要求她去上班以各种理由拒绝 今年3月中起我多次提出分手未果 于4月中她以工作为由分居(到她妈那重此有名无实)5月20 她打电话找我要钱说得了妇科病我没给(之前听说在外有其他男人)于5月24日晚和她摊牌 她要我赔偿青春损失 我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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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法律没有规定恋爱期间分手,有任何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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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不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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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春损失得不到法律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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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不需要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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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好协商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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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