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大家好!我与广州一个装修公司签订了房屋装修合同,价格共31564元,附加条款规定合同造价不能超过所附附件报价清单的造价的10%.此公司实际是将装修二次发包给一施工单位(不知是否有资质),.但在装修过程中,由于报价中未报铲墙的费用,施工单位建议我取消了全部批荡一项,后又建议装铝合金窗取消让我另找人做,又有一扇厨房的木趟门取消因我要做铝合金的,这些加起来有约5000多.还有衣柜的面积实际少了4平方,费用少了2000多.但报价中少报漏报的项目有约7000元.另我有新增项目约2000多.所以总最终费用约32000多.但如果除去变更项目,按原设计扣除减去的项目大概费用为约26000元,而基于这些项目而漏报、少报的项目费用为6000多,超过20%多。我是否有权拒绝支付按此计算超过10%的部分?

合同纠纷
2009-05-25 09:37:39
共有1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利润100万要交多少税
222592
律师负责调查取证吗
律师调查取证权
律师负责调查取证吗
行政复议机关如何确定
行政复议机关
行政复议机关如何确定
行政复议决定送达期限
行政复议期限
行政复议决定送达期限
民事债务纠纷无力偿还多久可以结案
债务追讨 2975
民事诉讼执行期限过了怎么办
债务追讨 2115
欠钱纠纷律师怎么收费
债务追讨 1520
因欠款纠纷起诉的开庭流程
债务追讨 1370
判决抵押无效如何处理
抵押担保 1145
民间欠债不还怎么起诉
债务追讨 1100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