郊县兄弟二人,哥哥早年顶父亲的班有了工作,那时候口头说好(现在母亲也还是这个主张),乡下的老房子归弟弟所有,父亲去世多年,现在乡下的房子里有母亲,弟弟一家三口的户口,现在弟弟想另批地基造房子,但哥哥一家现在想,老房子一旦动迁,哥哥想分得一份(地基的补偿和房子的补偿),现在母亲可以通过何种方式,保障当初对弟弟的承诺??是公证还是写一份什么样的协议呢?
还有一点我想补充的是,父亲去世时,弟弟只有12岁,父亲又是因公死亡的,所以单位才解决的哥哥的工作和户口,关于老房子,当年在别的亲属见证下写过协议,但过了二十多年,协议找不到了.亲属又不愿再出面掺和兄弟的事务.
而且老房子动迁后,补偿款有两块,房子和地基补偿,地基补偿可能和户口相关,但弟弟现在又想另批地造房子,这样户口就要迁出,到时候怕哥哥还要再分一块,所以想能否写个什么样的协议可以保证权益?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