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结婚已经六年了,女儿已经五周岁了,现在他外面又乱搞了一个女人,而且他每天因为这个事情总找我的事儿,心情不好就打骂,口口声声要离婚,和他离也可以,你给我一个合适的条件我就和你离,我要求他赔偿我的精神损失费30万元,可是他给我的答案是“可以”,先把家里的帐分了再说,也就是说他现在胡搅蛮缠不讲理,就是和他离了,我不要一分钱他才美呢,我想请问一下:他家有个小买卖,从结婚到现在也没分家,我丈夫挣的钱全交给了他父母,我平时只是拿每月的生活费1000元,包括家里的零花钱用,孩子的学费,吃的穿的加起来都不够花的,现在该离婚了和我谈起帐来了,您说那些帐和离婚有关系吗?和赔偿我精神损失费有关系吗?我该怎么办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