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05年协议离婚,因为男方工作稳定,经济来源有保障,他自愿负担孩子所有费用,孩子跟他,我可以每周看望一次孩子。这些在协议上都有写明。
他把孩子送回到农村老家去了,并且不让我看孩子。费了很多周折,我在学校门口见到孩子,孩子跟我几个月没见面,见了之后,再也不肯回他家,这样,孩子跟我一起生活到现在。
在这期间,他对孩子不闻不问,抚养费也没有一分。现在孩子大了,开销以及上学都面临很多问题,我想咨询两个问题。一、从05年至今的抚养费,他是否应该负担?有什么标准?二、以后的抚养费他应该按什么标准负担?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