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女已满18岁了,在大学读书。我虽有1200元的工资,但我患有胆囊病和肝内胆管大量结石,需作肝胆切除手术,而又无经济能力做,请问我可以不再支付抚养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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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司法解释规定: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你所说的情况,属于这类特殊情况,可以向法院请求减免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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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根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11、抚育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
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
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给付抚育费。
12、尚未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又有给付能力的,仍应负担
必要的抚育费:
(1)丧失劳动能力或虽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但其收入不足以维持生活的;
(2)尚在校就读的;
(3)确无独立生活能力和条件的。因此,你还需要支付。但是你可以叫你的小孩勤工俭学赚取生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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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情况可以不再支付抚养费,但是要去法院起诉,变更抚养费的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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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