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想请教你一个拆迁安置房的买卖的问题
我看中了一块拆迁地,这块地是在2006年市里为了建设汽车城而拆除对方房屋而补偿的一块拆迁地(现在这块拆迁地所属的镇政府已在2007年11月划归到了市区管瞎范围,以前是属于农村镇政府管瞎)。这块拆迁地的拆迁协议书(是和镇政府签定的)因为是和他弟弟的拆迁协议书合在一张纸上的,也就是说在同一张拆迁协议书上有两块地,这两块地是分属两兄弟的,一个兄弟(弟弟)房子自己已经建好了,已经住进去了。另外一个兄弟(哥哥)的地,我们想买,价格也谈好了,可我们现在还是有点顾虑:因为这块安置地的拆迁协议书是和他弟弟共在一张纸上的,如果我们买了,这份安置地的拆迁协议书(两兄弟只有一张拆迁协议书)还只能放在他弟弟手上保管,我们除了和他哥哥签定了一份转让协议书,他哥收到我们钱的收款收据,和到公证处(律师事务所)做一下见证(土地证和房产证没出来不能做公证),那我们不是没有什么原始单据了吗?而且我们买的是安置地,(我们买了这块地,想自己建房子)听说土地不能私下买卖,房屋才可以转让。不知我们能否买这块安置地?如果买了会有什么风险?能否尽快给出些建议?谢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