婆婆家在金石滩国际会议中心附近有一套小洋楼,是十年前平方动迁所安置的,实用面积120平米,我和老公结婚后也与婆婆同住,户口也没有分离出来,现在儿子四周岁了,我家前面要修滨海路,这套房子又要动迁了,但是拆迁方只承诺给我们两套六十平米的房子,超出的需要额外交钱,动迁楼质量外观都很差,没有阳台和仓房,还不让私自安装护栏,电梯十天能有一天运行,我们现在的这个房子不需要缴纳有线电视费。冬天也是自己用小型锅炉取暖,而搬进新居的话每年这些费用都要正常缴纳了,我们村里住的都是渔民,作业工具都没有地方搁置,我们心里很不平衡,他们还说老公无权申领大龄青年楼,记得以前听说二次动迁是应该有补偿的,只好来咨询下专家,不然就是搬家也搬穷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