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本人2003年进公司,一直未为本人买社保,到2008年才为本人买保险,请问我能不能要求公司为我补交原来的保险,有没有法律方面的规定,还有公司一直从2005年到现在一直安排我们一个星期56个小时工作时间上班,请问法律对追诉加班工资是否有时间规定。盼解答,谢谢

劳动纠纷
2009-05-22 18:57:03
共有2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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