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姨哥在酒桌上跟别人发生争执,只是用手扇了那人两巴掌,没有造成任何伤害后果。四五天后乡派出所才将我姨哥带走,说是调查情况。在派出所关押不到二十四小时就将人送到县城公安局后又将案子转至市里的法院,前后不到二十天,处理结果出来了:(将我姨哥)劳动教养一年。(注:我姨哥是服刑出狱人员,出狱三年了)////请问:这种情况下,我姨哥就被处劳动教养一年,合理吗?是不是处罚得过于严重了?我们应该怎么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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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教养属行政处罚的一种类型,一般不采取,对该处罚不服,可以申请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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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怎么出现法院,建议带相关材料去与律师面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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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说的有点问题,转到法院应当由检察机关来转,而且劳动教养作为行政处罚的一种应当是由公安机关做出,不应当由法院做出。对此行政处罚不服可以申请复议,对复议仍不服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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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