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律师:
你好!
我跟我们公司已签定了正式的劳动合同.
现在我们公司因受经济危机影响,老板在没有经过任何正式程序的情况下(一个月前也没有明确通知),口头要求我进行休假.而且,并没说明休假的期限.老板说公司需要时再通知我上班.
请问,公司的这一行为是否对我的权力构成了侵害?公司应该对我进行哪些补尝?我应该怎样维护自己的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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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公司发出书面休假通知,并就休假工资的问题予以确认。以为以后可能的纠纷保存较为有利的证据。若公司不给付相关费用,可提起劳动争议仲裁直至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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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老板会发休假工资就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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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假如果未超过一个月的应按正常上班时的工资发工资,如果是一个月以上,则按最低工资标准的80%发生活费.老板在没有任书面通知的情况下口头通知是违法的,因到发生纠纷时公司可以认为是你自动离职,这样对你非常不利.最好是要公司发出书面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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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劳动者原因放假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假期工资和基本生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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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要求签发书面放假通知;放假期间,应依法支付你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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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看公司是否确实受经济危机影响停业或部分停业,如果放假一个月以内,可照发工资,超过一个月,只发最低工资标准的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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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劳动者原因放假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假期工资和基本生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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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